長期服務金 / 遣散費計算機
📅 最後核實更新:2026-08-06
按《僱傭條例》即時計算,已反映 2025年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嘅新制分段計算。
數字更新至 2026/27(官方來源:勞工處《僱傭條例》)
(可申索遣散費) · 僱主裁減人手或停業
月薪計算上限 HK$22,500(每年年資金額上限 HK$15,000)
月薪超過 HK$22,500,每年年資金額以法定上限 HK$15,000 計算 (= HK$22,500 × 2/3)。
若知道你的強積金帳戶中、2025年5月1日之前的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金額, 可填入以獲取更準確的對沖估算;未勾選則以每月 HK$1,500 上限估算。
遣散費(法定應付金額)
HK$ 127,500
總服務年資 8 年 7 個月 · 有效月薪 HK$ 22,500 (已按上限調整)
新制分段計算明細
以 2025-05-01 為界,分轉制前後兩段計算
2018-01-01 → 2025-05-01 · 7 年 3 個月
HK$ 108,750
可對沖金額(估算)
2025-05-01 → 2026-08-15 · 1 年 3 個月
HK$ 18,750
✓ 轉制後(2025年5月1日起)不可對沖,僱主須全額支付。
⚠️ 強積金對沖安排說明
轉制前服務期的遣散費/長服金,僱主可用強積金強制性僱主供款抵銷最多 HK$108,750(此為估算上限,實際以你的強積金帳戶僱主強制供款結餘為準)。轉制後(2025年5月1日起)部分不可對沖,僱主須全額支付。
*以上數字僅供參考,實際結果以官方通知為準。
長期服務金 / 遣散費計算機點用?
選擇你的離職原因後,系統會即時顯示是否符合申索資格。填入入職及離職日期後, 計算機會自動以 2025-05-01 為界,分「轉制前服務期」 及「轉制後服務期」兩段計算,令結果符合現行法例要求。
2025年5月取消強積金對沖係點回事?
2025年5月1日前,僱主可用強積金強制性僱主供款抵銷(即「對沖」)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, 令員工實際收到的金額大幅減少。2025年5月1日起,此制度正式取消。 具體而言:2025年5月1日之後產生的服務年資對應的遣散費或長服金, 僱主必須全額支付,不可再從強積金中扣除; 但2025年5月1日之前的舊有服務期,僱主仍可用其在轉制前累積的 強制性僱主供款(而非轉制後的新供款)對沖對應部分。 因此需要「分段計算」,不能用舊有的單一公式一筆計清。
常見問題
2025年5月取消強積金對沖後,遣散費點計?+
2025年5月1日起,強積金對沖安排正式取消,僱主不再可以用強積金強制性僱主供款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。新制採取「跨轉制日分段計算」:2025年5月1日之前的服務期照舊計算(但那部分金額,僱主仍可用轉制前累積的強積金強制性僱主供款抵銷);2025年5月1日之後的服務期,僱主須全額支付,不可對沖。
遣散費同長期服務金有咩分別?+
兩者不可同時申索,關鍵在於「離職原因」:因裁員或公司結業而被解僱,連續受僱滿2年可申索遣散費;因其他原因離職(例如被解僱但非因裁員或嚴重失職、合約屆滿不獲續約、退休、健康或65歲以上年老辭職),連續受僱滿5年則可申索長期服務金。兩者計算公式完全相同(每年服務年資2/3個月工資,月薪上限HK$22,500,總額上限HK$390,000),分別純粹在於資格條件,並非金額有高低之分。
被公司解僱,但唔係因為裁員,可以攞長期服務金嗎?+
可以。根據《僱傭條例》第31R條,僱員連續受僱滿5年,只要被僱主解僱的原因並非裁員(即公司無業務收縮或停業,只是單純終止你的合約,例如表現或架構調動等原因),亦非因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,就符合長期服務金申索資格。呢個情況同「裁員」(適用遣散費)好易混淆,實務上僱主有時會將呢類解僱錯誤標籤做「裁員」,其實應按長期服務金計算,惟兩者計算公式一樣,金額上通常無分別。
自願辭職可以申請長期服務金嗎?+
純粹自願辭職(無特殊原因)一般不符合長期服務金資格。但以下情況的辭職可以申索:一、因身體或精神健康原因,令繼續受僱變得不合理(需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證明書);二、年滿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(不設性別差異);三、僱主行為令僱員合理地無法繼續受僱(建設性解僱,例如無理降薪或更改工作條件),此情況實際上可申索遣散費而非長服金。以上均需連續受僱滿5年(遣散費滿2年),如有疑問請向勞工處查詢。
月薪超過HK$22,500,遣散費係咪以HK$22,500計算?+
係。《僱傭條例》規定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時,月薪上限為HK$22,500,即使實際月薪更高,計算基準亦以HK$22,500為上限。月薪低於HK$22,500的則以實際月薪計算。
遣散費最高係幾多?+
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均設有上限,最高為HK$390,000。若按年資計算出來的金額超過此上限,僱主只需支付HK$390,000。
不足一年的服務年資係咪不算?+
唔係。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不足一年的服務期按比例計算。例如服務了3年7個月,其中7個月部分按7/12的比例計算該年份應得的金額。本計算機已自動按月份比例處理此部分。
僱主話要扣強積金,係咪合法?+
2025年5月1日後的服務期產生的遣散費或長服金,僱主不可對沖,任何扣除均屬違法。至於2025年5月1日之前服務期的部分,僱主仍可用其在轉制前累積的強制性僱主供款抵銷,但對沖金額有上限,不可超過該段服務期應得的遣散費或長服金金額。如有爭議,可向勞工處申請調解或仲裁。
資料來源
- ↗勞工處 —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(op.labour.gov.hk)(最後核實:2026-07-05)
- ↗勞工處 — 取消對沖計算機(官方互動計算工具)(最後核實:2026-07-05)
- ↗勞工處 —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常見問題解答(PDF)(最後核實:2026-07-05)
- ↗勞工處 — 僱傭條例第31B條(遣散費)及第31U條(長期服務金)(最後核實:2026-07-05)
相關工具
免責聲明
計算結果僅供參考,不構成專業財務、法律或稅務意見。實際數字以政府官方公告及相關機構通知為準,如有疑問請諮詢持牌專業人士。
數據根據香港政府官方公告,每年財政預算案後更新。
